中债公司的服务收费报价
表 1、 会员费标准
序 号
项目名称
费用标准
说 明
1
(贵宾)会员管理费
3 万元 / 年
贵宾会员适合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等有待于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者申请加入。
(贵宾)会员保证金
30 万元 / 家
2
(加盟)会员管理费
加盟会员适合投资基金、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调查事务所和商帐追偿等不良资产投资及代理机构申请加入。
(普通)会员保证金
备
注
⒈ 本中心会员免缴入场费、交易佣金和广告费;
⒉ 会员委托中债公司及加盟机构代理各种不良资产处置服务,其委托代理费可按 80% 优惠;
⒊ 经中债公司考察,资信良好的加盟会员可适当减免会员保证金.
入场费
广告费
交易佣金
悬赏追债
300 元 / 项
债权转让
3%
佣金按成交金额收费
3
房产地产
同上
4
机电设备
5
抵债物资
6
商标专利
7
股权转让
8
股票债券
9
商业票据
10
其他权益
⒈ 单项金额超过 1 千万元以上,不足 1 亿元者,交易佣金按 2.5% 收取;
⒉ 单项金额超过 1 亿元者,交易佣金按 2% 收取;
⒊ 本中心会员免缴入场费、广告费和交易佣金。
序号
代理方式
代理佣金
法律诉讼
风险代理
10%-20%
佣金按追回的债款金额核计。
非诉追债
同 上
20%-30%
资产调查
商帐追偿
20%-50%
资产评估
5 ‰ -1%
佣金按评估资产的价值核计。
资产拍卖
3%-10%
佣金按实际的拍卖价格核计。
债权置换
30%-50%
佣金按盘活的债权金额核计。
债务清算
5%
佣金按核销的债务金额核计。
债务重组
5%-10%
佣金按减免的债务金额核计。
兼并改制
佣金按节省的投资金额核计。
⒈ 按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种诉讼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而律师办案所需的各种工作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⒉ 实际佣金比例参照本表规定,视资产金额或质量状况协商确定;
⒊ 本表为中债公司及加盟机构提供代理服务的收费标准,本中心会员在同等条件下,代理服务费可按 80% 优惠。
账户名称:北京中债债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展览馆分理处
账 号: 0200025519006735166